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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伪基站群发设备强行群发短信如何定性?专家给出答案
发布日期:2025-12-20 00:29:09

强行发送广告短信,借助伪基站来实施的此种行为,到底该判定为何种罪名?这个问题,让诸多司法工作者陷入困扰之中。

违法行为的基本特征

伪基站设备会伪装成正规基站,以此非法获取周围手机用户的信号连接,这种行为会致使手机用户的正常通信被中断,进而导致手机不能够随意拨打以及接听电话,该设备一般会被安装在汽车内部或者出租屋内,由操作人员流动着发送广告信息 。

这类行为不但侵害了用户的通信自由,还兴许致使重要电话遗失,好多用户表明在接到广告短信前后时段,手机信号会产生短暂中断,此行为在全国各地均有出现,给普通用户造成诸多不便 。

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适用

依照刑法所规定的情形,要是擅自去设置无线电台站,或者占用频率,进而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,并且情节严重的话,那么就会构成此罪。伪基站设备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占用电信频率,这直接的就对正常通讯秩序造成了干扰。2016年的时候,在深圳发生的某一个案例当中,行为人因为此罪而被判处了有期徒刑。

此罪名的立案标准涵盖致使较大面积通信出现中断等状况,在司法实践里,经由伪基站致使一定区域范围之内的信号遭受干扰,便有可能构成该项罪名,然而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状态,这属于一般的判断衡量标准。

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认定条件

该项罪名规定,要对正在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进行破坏之举,同时致使通信中断的范围较为广泛。按照司法解释来讲,导致2000名以上用户的通信出现1小时以上的中断状况,便构成此项罪名。而在伪基站案件当中,这个标准常常很难做到精准认定。

因伪基站的影响范围以及时间较难以进行相关取证,所以在实践当中适用这个罪名是存在困难的。然而倘若产生了重要通信中断的情况,像是医院急救电话那般,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此罪。这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损害后果着手来认定的。

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

一行为若同时触犯多个罪名之际,按照处罚较重之规定来定罪。伪基站行为存在同时构成多个罪名的可能性,要对各罪名的法定刑展开比较。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所规定刑罚更为严厉,所以一般选择此罪名 。

此种做法契合刑法之中罪责刑相适应的准则,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所公布的典型案例同样运用这种处理办法,并非放纵违法犯罪行为,也不是进行重复惩处。

情节严重程度的判断标准

要判定有没有构成犯罪,需对行为致使的实际危害程度予以评估。要是仅仅是稍微影响了少数一部分用户,或许并不构成犯罪。但要是在关键场所或者特定时期致使通信出现中断状况,那就有可能构成犯罪。

要将受影响了的用户的数量作综合考量,兼顾中断时间的长短这类因素。与此同时,发送内容具不具有真实性也需要纳入考量范围之内,虚假的信息所造成的危害相较于其他更甚。各个不同地方的司法机关对于此有着不一样的判断标准。

实践中的取证难点

伪基站案件进行取证时,存在着较大的困难,用户通信中断的具体时间,很难去准确认定,受影响的用户数量,也难以开展统计,很多用户甚至并未察觉到出现过中断 。

因设备具备高强流动性,作案地点并非固定不变,此情形给实施抓捕造成了困难,在2018年北京警方成功破获的案例当中,作案人员借助二手车展开流动作案,电子证据易于丢失,故而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提取 。 !

诸位读者,你们觉得于现行法律架构范围之内,怎样能够更妥善地惩处伪基站犯罪行径呢?欢迎来分享你的见解。